2021年,市应急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水平,持续筑牢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坚实基础。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进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将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完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法治机关创建等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报告,研究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工作举措,推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应急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的能力。组织出台《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宿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作为重要事项,与应急管理业务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组织制定《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计划》《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机关的实施方案》等,明确我局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等事项,有序推进落实。
(二)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服务职能
1.高效承接省级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根据《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放改发〔2021〕4号)安排,我局积极承接省政府下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考核、发证、复审”和“其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两个审批事项,及时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认领和维护江苏政务服务网中的审批权力事项,按照审批标准要求完整配备审批人员,做到“接得住、接得好”。
2.指导县区规范办理下放审批业务。落实《宿迁市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事项赋权工作方案》(宿政发〔2020〕72号)要求,我局及时出台《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宿迁市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事项赋权工作方案》(宿应急发〔2020〕67号),将9个市级审批事项直接下放到县区、功能区。积极培训、指导县区、功能区承接办理下放审批事项,对县区、功能区业务办理不熟练或不规范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县区权力下放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今年以来,已指导县区办理175个市级审批事项,其中,危化品经营许可170家,非药品类易制毒二类经营备案3家,非药品类易制毒第二类生产案1家,非药品类易制毒第三类生产备案1家。
3.优化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加强内部核查,对于通过数据共享能够获取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或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等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资料。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的要求,每季度通过开展“比较效应”活动,与省内兄弟市对比,找准差距,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和审批环节,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等办理时限压减20%以上,审批中实施信用承诺和容缺办理13次,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要求。积极推进“一件事”改革,印发《关于加强中介服务超市运用的通知》,推进6个审批事项实行线上审批办理。截至目前,共指导7家企业10个项目运用中介超市进行线上审批办理。
(三)持续学法,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1.党委班子带头学。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践行“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带领班子成员积极学法用法。落实法治学习制度,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等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课题。多次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宪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律法规,认真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机关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2.联系工作实际学。将普法与应急管理业务紧密结合,坚持学习内容具体化,学习形式多样化,突出学法的针对性和系统性,多次组织集中授课、交流研讨,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4月份,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宿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400余名党政领导干部接受教育培训。先后于3月份举办全市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班、10月份举办全市安全生产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和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专题培训班等培训班次,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3.考纪考法促进学。落实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多次组织法律法规知识测试,了解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促进工作人员自觉学法。8月份,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通过“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进行网上专题学习,完成不少于80学时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注重彰显宪法权威,结合宪法宣传周、局工作人员提拔晋升等,组织开展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宪法、进行宪法宣誓、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激励和教育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
(四)强化普法,推动树牢法治意识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应急管理等中心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宣传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及广大社会群众了解相关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1.突出重点时段集中普法宣传。先后组织开展安全宣教“五进”、“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燃气安全环市行”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知识。5月份“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创新普法宣传方式,随机发放红包鼓励公众参加“学好防灾减灾知识 提升自救互救能力”防灾减灾知识接力活动。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展“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安全生产月”展示交流、“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先后近40万人参加,积极营造“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防安全”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专题宪法学习、宪法宣誓,利用办公楼大厅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及宣传广告,宣传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宪法法律看得见、找得到,积极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2.拓展普法平台提升普法广度。积极与宿迁日报、宿迁手机台等媒体平台合作,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震减灾、应急逃生技能,展示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持续收集整理应急管理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宿迁应急”微信公众号、局网站等发布典型案例,以生动鲜活的案例以案说法、以法析案,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持续推广“学习强安”在线学习教育平台,将生产经营单位教育培训工作延伸到手机客户端,方便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利用“碎片化”时间自主学习,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技能,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质量,解决教育培训工作被动应付、流于形式等问题,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岗位应急处置能力。
3.强化互动提升应急普法效果。结合《安全生产法》修订实施,面向全社会持续开展“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知识问答邀您闯关”活动,通过每日一测检验学法成效。国际防灾减灾日期间,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促进提高全市广大市民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紧紧围绕“构建灾害风险适应性和抗灾力”的主题,组织了“宿迁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有奖竞答”,通过发放现金红包方式调动群众参与学法的积极性。9月下旬,我局与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普法办共同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活动期间,我局积极组织宣传发动,全市近31.4万人次参与竞赛活动,较好地提升了学法用法效果。
(五)严格执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1.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总方案和18个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形成“1+18+4”的专项治理总格局,组建全市专项治理行动联席会议,并成立了18个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分别牵头推进各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填报11362家,隐患排查率219.36%,隐患整改率98.85%,全市共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24906家,发现一般隐患18448个,已整改18235个,整改率98.85%,重大隐患9个,已全部整改,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57家,行政处罚金额309.8万元。
2.深入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专项整治。突出粉尘涉爆、高温熔融、冶金煤气作业、深井铸造(铝加工)等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和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外委作业等关键环节,细化明确整治要求和标准,督促严格对标排查整改,切实整出实效。高温熔融和冶金煤气领域,持续加大指导服务力度,集中组织开展全覆盖的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推动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技术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截至目前,已检查企业161家次,排查整改各类问题隐患765条。深井铸造(铝加工)领域,督促全面完成自动化改造,对照12项专项执法检查内容逐一开展执法检查,重点聚焦企业熔炼铸造环节监测报警联锁系统使用情况,严厉打击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关闭联锁系统的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建好用好监测报警联锁系统。
3.全面完成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首次报告。坚持以目标为要、以质量为先、以进度为标,高效推进落实《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规定》,督促企业健全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制度,将各类安全风险辨识在产生的源头,管控措施落实在生产的一线,至6月底,全市20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全部完成首次报告,明确了相应管控措施。截至10月27日,全市名录库内24150家工业企业全部完成首次风险报告,共计报告较大以上风险2.4万余条,存在较大以上风险企业占比45.59%。
4.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先后组织开展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执法专项行动、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百日行动、“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安全生产执法攻坚月活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及时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学习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六)健全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1.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行政执法信息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细化各项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图,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二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文字记录和文书制作,有序推进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实现执法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记录完整,案卷完整齐全。三是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遵循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今年以来,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过法制审核,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
2.严格执行自由裁量基准。全面推广使用“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依托其中嵌入的“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相关规定,实现执法适时上传、网上审批流转、实时推送,严格对照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做到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有效避免执法不规范、自由裁量不统一问题。
3.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对照《宿迁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做到发现安全生产领域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应移送尽移送,发挥安全生产领域刑事问责的震慑作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针对新增加的危险作业罪,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把握相关标准,确保发现涉嫌危险作业罪的及时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4.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对照我市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相关要求,推选聘任局公职律师,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了一名局常年法律顾问,在拟作出重大决策前或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执法决定前,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案件处理方案讨论,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智囊”的作用。
5.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积极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今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共收到6份政协提案、1份人大议案,均及时办结、回复,并在网站公开办理结果,接受社会公众进一步监督。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监督,认真做好案卷评查等相关工作,及时整改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鼓励社会监督,落实《宿迁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和《全市12350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平台工作规则(试行)》,发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形成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合力,及时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021年,我局上下坚持积极学法用法,强化宣传普法,规范监管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未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或行政诉讼败诉情况,被省应急管理厅表彰为“2021年度全省应急管理普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依法履职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重业务轻法治观念未根本转变,执法中需要反复督促提醒;部分企业未真正树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治意识,只求眼前利益、不看长远发展,未能做到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抱有侥幸心理,存在不愿管、不会管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和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发展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大力度、更高质量、更有效率地依法抓好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任务,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多做安全贡献。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带领全局干部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抓好理论学习成果的实践转化,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开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新局面。
(二)提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涉及政策性强、事关大局的热点问题,涉及干部选拔管理使用、大额财务资金、重大项目等重点、敏感事项,坚持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等工作程序。
(三)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素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案件研讨、实战练兵、学法考法、常态培训等形式,让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因势利导,推动执法人员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依法办案能力。
(四)依法规范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制定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综合督查,集中整治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要求,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厘清执法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确定行政处罚额度。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协调配合,健全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五)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应急管理工作总体布局。健全完善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扎实做好《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等重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专题宣贯,持续深化安全宣传“五进”“以案释法”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法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