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6181272/2020-0001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安全生产监管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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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19〕20号)等文件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切实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宿迁市应急管理局”(yjglj.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3168号宿迁市应急管理局306房间,邮政编码:223800;联系电话:84366099;传真:84366136;电子邮箱:sqyj8436609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标准要求,围绕社会和群众的需求,结合部门职能,以狠抓落实为指导思想,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局办公室为牵头处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处室也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统筹联动的管理格局。

2.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工作制度》、《舆情收集与回应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教育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在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保证社会公众能够完整、真实、及时、便捷地查阅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

3.丰富公开渠道。不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加强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宿迁应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以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方式解读政策、公开信息。通过在局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宿迁日报》、《宿迁晚报》、速新闻APP等媒体及时发布教育信息。

4.加强业务培训。6月份,市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习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0月份,又邀请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办领导进行集中授课,通过对新条例的系统化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全局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5.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安排新闻发言人参加培训,提升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同时加强舆情收集研判,积极稳妥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更好引导社会预期。今年我局无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舆情。二是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全文公开我局2019年主办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件、协办提案7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公文类信息。2019年我局通过“网上宿迁”和单位官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6条,同时定期向宿迁市档案馆报送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纸质和电子文本,方便群众上网或在档案馆进行查阅。 

2.其他主动公开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其他对外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采购类信息等信息均通过单位官网推送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今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属于公开范畴,已按照规定给与及时答复。 

(四)平台建设 

今年是市应急管理局组建成立的第一年,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变更我局专题栏目。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宿迁应急微博和微信公众号,每个工作日进行内容更新,每次更新3至6条。收集编辑发布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并根据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热点、季节、气候等不同,分类别编辑发布企业安全警示、安全监管、防汛、防暴雨、节后复工等不同时段不同岗位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生活常识等。定期对各处室报送信息情况进行公示,持续维护网站专题,全年累计更新信息8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

+44

2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3

+3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32

1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491951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网上申请。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年度财政预算和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内容,我局均按规定及时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未发生针对市应急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增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多汇报、多请教,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政务新媒体载体建设,运用融媒体方式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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