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索引号 016181272/2020-00249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安全生产监管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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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市局各处室、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宿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2041号),为切实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贯彻落实要点有关工作任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一)全面公开权力配置信息

1. 更新完善我局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2. 编制发布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处,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3. 依法公开我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二)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政务服务便利度

4. 落实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结果、监督途径等信息,实现执法进度信息实时查询。

牵头单位:监察支队,配合单位:局属各相关单位(处室)。

5. 实现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牵头单位:监察支队,配合单位:局属各相关单位(处室)。

6. 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规范办事指南基础信息,实施办事材料标准化工作。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处,配合单位:局属各相关单位(处室)。

7. 推动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处,配合单位:局属各相关单位(处室)。

(三)推进公开权力运行过程信息

8. 构建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涉及公众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公众意见。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相关单位(处室)。

9. 指导推进县、区级城管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成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10. 梳理我局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健全立改废机制,实行动态更新,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失效文件清单,方便公众查询。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二、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一)及时准确发布应急管理信息

11. 常态化做好应急管理信息发布工作,依法依规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动态。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以及设立咨询专窗、信息专栏、热线专席等方式,全方位精准公开相关政策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二)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

12. 妥善办理涉及应急管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公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三、深化政策解读力度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

13.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加大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全面阐释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政策措施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让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二)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

14.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提升政策发布质量,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15. 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确保各项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真正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16. 进一步规范政策简明问答工作机制,把企业群众最关心的政策信息从文件中提炼出来,进行形象化、通俗化、多元化解读,让企业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有实用,增强解读便民性和实际效果。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7. 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主要负责人主动发声,第一时间回应企业群众政策问号,及时解疑释惑,以权威信息引导舆情、化解矛盾。完善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四、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

(一)强化制度执行

18.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主动公开的新规定新要求,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提升主动公开实效。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19.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和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二)夯实平台支撑

20.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部署,按照统一名称(政府信息公开)、统一格式、统一规范要求,切实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21. 按照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常态化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推动更多优质政务信息和服务资源向移动端集聚,实现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三)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22. 积极研究、探索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动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透明。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五、强化政务公开保障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23. 要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纳入工作分工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二)强化机构队伍建设

24. 要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处室)。

(三)强化培训工作

25. 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局属各相关单位(处室)。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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