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宿迁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成员的函
- 发布日期:
2024-08-16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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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各相关单位:
宿迁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任期届满。为充分整合我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人才资源,建立健全我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支撑平台,服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宿迁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章程》和《宿迁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专家工作规则》,经报宿迁市应急管理局批准,宿迁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拟在全市范围内重新遴选宿迁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成员,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扎实,公正廉洁;
(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掌握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决策咨询(技术理论类)或检查能力(现场检查类);
(三)技术理论类专家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或相关领域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具有5年以上从事安全生产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在安全生产理论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声誉。现场检查类专家原则上具有10年以上大中型企业、服务机构等一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四)自愿申请加入并能够胜任协会组织或委托的相关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专家的主要职责
(一)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专题的调研或课题研究工作;
(二)参与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现场安全检查和技术咨询、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受托参与市、县、乡镇(街道)各级政府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相关工作;
(四)承担业务主管部门和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家专业技术能力及分组
宿迁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作为宿迁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分支机构,拟下设“事故预防(现场安全)工作委员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乡镇街道安全与应急工作委员会”。专家拟按照“冶金等工贸安全、化工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等专业分组。
四、报送时间及方法
(一)报送时间
2024年8月20日—2024年9月20日。
(二)报送方法
1.专家本人申请(自荐)、单位推荐和特别邀请三种方式。
2.各地可按照附件1、附件2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分别推荐相关专业专家。
3.所需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能反映本人技术工作业绩的材料(如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及复印件等或能证明本人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有推荐单位的,由推荐单位代为审核并加盖公章;个人自荐且无推荐单位的需核对原件并将复印件存入专家档案。
4.填写《宿迁市安全生产专家申请表》(附件3)纸质表格,须注明所申请专业组别和专业特长,加盖公章后,报送宿迁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同时报送电子版一份。
五、资格审查及专业能力考察
市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将对个人报名或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对其进行必要的考察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测试。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大道3168号
联 系 人:叶 静 0527-84366879
汪海洋 0527-84366069
电子邮箱:732431480@qq.com
附 件:
宿迁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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