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标准化评审工作,省应急管理厅下发《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通用评分标准》,我市对申报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采用省厅的标准,督促企业认真学习标准,组织企业按照新修改的通用评分标准,自主开展不同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评分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界定的江苏省所属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替代《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冶金等工贸企业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使用专业评定标准。本评分标准共有8项“一级要素”、27项“二级要素”及191条“企业定级标准”。
三、文件发布时间及形式
本文件以宿迁市应急管理局文件形式,于2023年12月4日,印发至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文件公开形式为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