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6181272/2024-00006 分类 政策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12-20
文号 宿安办发〔2023〕90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长期有效

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减灾委,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安委会、减灾委,市安委会、市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报,预计12月下旬我市以晴到多云为主,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4-6℃。今年冬季我市平均气温2.54.5℃,气温阶段性特征明显,冷暖变化幅度较大,预计今年冬季极端最低气温-10-9℃。为贯彻落实1218日市委常委会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范应对工作。岁末年初,人员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进入高峰期,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保民生、保生产、保安全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有关预案要求,提前储备防灾救灾装备物资,精心组织抗灾救灾队伍,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准备工作。

二、加强监测预警与信息共享。气象部门要加密监测频次,实时跟踪分析天气形势与发展趋势,及时发布灾害预警和防灾避灾信息,做到“气象吹哨、部门行动”,加强与应急、公安、交通、住建、农业农村、教育等部门的会商研判与信息共享,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形成防范应对工作合力。

三、确保重要设施安全运行。应急、住建、交通、水利、教育、通信、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对危化企业、城乡供电、供水、供气、水利工程、学生宿舍、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提前做好防冻措施,确保重要设施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生活不受影响。应急、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应加强对工矿商贸、建筑施工、高空坠物、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整治,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全力保障交通安全通行。元旦、春节临近,出行高峰期即将来临。公安、交通、城管、文广旅等部门要强化铁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旅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两客一危”、桥梁涵洞、高架、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控,备足融雪剂、工业盐、沙石等除雪防冰物资,做好除雪铲冰和交通疏导。一旦发现雨雪冰冻险情,及时组织做好融冰除雪工作,视情采取提前关停、限速行驶、强制分流等措施,严防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出现大量旅客滞留现象。

五、认真做好农业防冻工作。各地要科学分析低温雨雪天气对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渔业等带来的不利影响,要组织专业人员加强技术指导,排查加固蔬菜温室大棚、畜禽圈舍和水产养殖大棚等设施,组织做好在地作物、农业设施和养殖业的防冻工作。针对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及时协助对接保险机构,加快理赔进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

六、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备勤力量,及时收集、整理、报送雪情、冰情、灾情,事故灾害情况第一时间报市安委办、市减灾办(市应急管理局)。特殊时段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如遇突发事件,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紧急处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联动,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应对和有效处置。

七、广泛开展防灾避险宣传。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方法,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增强全民防灾避险意识,重视困难群众救助,提升防灾避险成效。同时,要加强群众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做好安全取暖工作,防止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炭中毒事故,确保老百姓安全温暖过冬。


宿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宿迁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