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宿迁市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6181272/2024-00107 分类 政策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3-20
文号 宿应急发〔2024〕26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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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长期有效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宿迁市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

现将《宿迁市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宿迁市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持续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依据国务院安委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4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度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宿迁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决扛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职责使命,以“不发生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风险管控、治本攻坚为主线,以“一防四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人员技能素质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安全监管能力水平)为着力点,按照“小切口抓关键”思路,深入开展“监管效能优化年、审批服务规范年、本质安全提升年、主体责任强化年、园区基础巩固年”五个年活动,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监管效能优化年”活动

1.强化重点时段监管。针对夏季高温雷雨、冬季低温冰冻等关键季节,组织开展安全防范专项行动,通过企业自查、县(区)全覆盖检查、市级督查抽查,压实各方责任,排查整治消除各类问题隐患。突出重大活动和“五一”、“十一”、春节长假等特殊时点,督促企业落实“十严格十严禁”要求,提级管理高危作业行为,确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

2.强化市县分级监管。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原则,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监管计划,对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市级统筹事中事后监管、各类专项监管等事项,聘请省、市安全专家,对涉及高危工艺、重大危险源企业组织开展一轮安全深度检查,做到查深查细查实,对其他企业按不低于50%比例开展抽查检查。

3.强化分类精准监管。加强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监管,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深化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对企业“三清单”实施开展评估论证;持续开展特殊作业电子票证线上巡查。加强高危细分领域安全监管,对联盛科技、振兴化工2家硝酸铵使用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以气化装置和液氨罐区为重点,开展合成氨企业专项治理。加强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重点企业安全监管,落实分级分类安全管理要求,组织开展同类企业交叉检查;督导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稳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化工园区外企业安全监管,实施“一企一策”整治提升,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加强油气储存企业安全监管,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管控“4321”(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4个系统,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3类包保责任,企业对标自评和深度评估2个评估,1个智能化管控平台)长效机制,实现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年底前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三个系统”配备应用。

4.强化行业执法监管。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开展执法检查,集中处理、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震慑力;保持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强化智慧化监管。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在线监测预警系统二期项目建设,提升风险隐患的智能识别、动态分析、自动预警的能力水平;做好企业双重预防、承包商、特殊作业、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等数据全面接入工作,确保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动态达到优良水平。

(二)深入开展“审批服务规范年”活动

6.严格规范开展审批审查。制定出台市应急管理局项目审批审查流程规范,依法依规做好项目安全审查、试生产、竣工验收、安全许可等全过程风险防控,严把许可条件,严格现场核查,把牢安全头道关口。对年内18家涉及到期换证和新领证企业,提前发布书面告知提醒,指导企业做好换领证工作。

7.开展审批审查“回头看”。根据部和省厅统一部署,按照分级开展原则,对2021年以来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现场复核,10月底前完成全部现场复核工作,对未批先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等违法问题立即整改、严肃查处。持续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事后检查,对2021年以来发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进行全覆盖现场复核。

8.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开展县(区)审批窗口标准化创建活动,确保审批服务进大厅、办事有“专窗”受理、事项有“专人”服务。扩大安全生产低风险项目审批赋权范围,加强对县(区)的培训指导,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落实好换证提醒告知、项目全流程帮办服务、“告知承诺制”等便民利企措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三)深入开展“本质安全提升年”活动

9.推进体系标准化。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抓手,推动企业改进安全管理水平。年内,化工园区内42家化工(危化品)企业、全市27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实现二级标准化达标创建全覆盖,化工园区外化工(危化品)企业实现三级标准化达标创建全覆盖,推动11家工贸行业危化品使用重点企业实现三级标准化创建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二级标准化。

10.推进工艺自动化。推动相关企业对照化工企业高危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指南,实施改造提升。选取10家企业的典型高危工艺生产装置,运用HAZOP分析方法,开展全流程自动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回头看,研究确定自动控制措施,指导企业整改提升。持续推进化工和危化品企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做好滚动排查,及时纳入省级计划,安全快速推动更新改造。

11.推进管理信息化。推动企业持续提升“五位一体”信息化水平,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做到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纸质票证全部清零,视频及监测报警设备完好率和在线率动态达到100%;年内,涉及高危工艺的非重大危险源企业建成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建设应用人员定位场景功能,有效管控人员集聚风险。

12.推进人员专业化。围绕强化企业一线人员熟练掌握各项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消防等相关知识,提升技能操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开展一线重点岗位人员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企业为单位组织实施,在“练”中提升业务技能,在“比”中锤炼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企业人员规范化标准化操作水平。

(四)深入开展“主体责任强化年”活动

13.出台责任清单。紧紧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按照“可量化、可感知、达底线”的要求,制定出台《宿迁市化工(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试行),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化、条目化、具体化,让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标对表履职尽责。

14.实施专题培训。按照“一月一主题”原则,开设宿迁市“化危为安”大讲堂,按照“看安全警示片、听专题讲座、上台业务交流、开展解疑答惑”等流程组织开展,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15.开展安全述职。修订完善《宿迁市化工(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一述三评”实施办法》,优化组织形式和内容,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到位,确保主要负责人落实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

(五)深入开展“园区基础巩固年”活动

16.加强园区风险管控。落实《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推动市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深化“十有、两禁”整治提升。指导园区将安全风险等级评估的16项内容纳入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将数据传输至省监管系统。推动园区持续整改完善实训基地,配备专业安全监管人员,有序搬迁园区内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鼓励园区每年开展一次安全风险等级评估。

17.加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建设。落实应急管理部《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总体方案》(应急〔2022〕104号)文件,推动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督促园区严格按照建设指南标准和编制方案要求推进实施,确保2024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部、省级验收。

18.加强园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力、政企共建共用”思路,持之以恒推动、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会同消防等部门加强培训指导,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和先进装备配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专业化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强化调度推进,具体监管人员全力以赴、一步一个脚印,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对本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要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将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岗、明确时间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力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促推动。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强重点工作的调度推进,每季度召开条线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明确阶段性重点,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也要采取行之有效措施,抓好推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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