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宿迁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6181272/2024-00101 分类 政策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3-29
文号 宿应急发〔2024〕29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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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长期有效

关于印发2024年宿迁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应急管理机构,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4年宿迁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普法任务清单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2024年宿迁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宿迁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四个新”重大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提升公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素质为重点,对照年度普法任务清单(见附件),进一步推动应急管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能力水平,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提供有力应急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夯实普法工作思想之基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应急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普法依法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

2.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首要内容,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参与在线学法活动,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

3.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邀请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专题授课,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安全教育体验馆、“宿迁应急”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安”等各类线上线下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牵头单位:宣教处,责任单位: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

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心大局,实现普法工作提质增效

4.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应急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积极参与第七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网上知识竞赛活动,参与率100%。(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

5.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法治宣传相关活动,参加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系统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高质量完成市法宣办组织的集中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交办的普法任务。(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

6.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在全党开展的集中性纪律教育,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

7.系统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宿迁市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分期分批组织企业开展“以案释法”专题培训,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

三、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8.优化依法助企。优化《宿迁市应急管理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将企业应急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开展相关应急管理法治培训,提升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

9.强化网络宣传。维护、运用好“应急普法”网络宣传专栏,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发布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公众的应急法律意识。(牵头单位:宣教处,责任单位: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

四、以法治惠民为主线,打造应急管理法治文化品牌

10.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认真落实《江苏省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管理办法》,积极申报创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高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加大村(居)应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常态化开展群众性应急法治文化活动。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挂村帮扶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进村(社区)”活动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

11.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围绕群众对应急法治文化的不同需求,探索建立优质应急法治文化作品联创机制,择优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和全国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参加省市相关部门开展的应急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年内向市委法宣办报送不少于10件。(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

12.提升法治文化惠民服务效能。引导全市应急系统干部职工参与中国“智慧普法”“齐参与”法律知识竞赛,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开展普法,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

五、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夯实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基础

13.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工作责任。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压实普法责任。(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

14.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等。组织新提拔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处室、局属单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


附件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普法任务清单

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培训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对照落实全省统一的应知应会共性综合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或本行业本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个性专业法律法规清单,并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4.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举办法治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组织新提拔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参与第七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网上知识竞赛活动,参与率100%。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维护、运用好“应急普法”网络法治宣传专栏,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发布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8.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面向机关单位和服务对象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推进法治阅读,积极申报创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每年报送不少于10件。支持“法治宿迁”专栏普法“信风”微视频推送工作,积极报送与职责相关的普法视频。

9.深入推进《宿迁市安全生产条例》“三进三入”,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宿迁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使《宿迁市安全生产条例》深入人心。

10.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市法宣办组织的集中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交办的普法任务。

二、重点指标

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宿迁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分期分批组织企业开展“以案释法”专题培训,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年内不低于60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