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印发2025年宿迁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6181272/2025-00072 分类 政策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05-12
文号 宿应急发〔2025〕22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时效 长期有效

关于印发2025年宿迁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各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局各处室、局属单位:

现将《2025年宿迁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2025512

2025宿迁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

工作要点

2025年,宿迁市应急管理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提供坚实应急法治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基础

1.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抓实走深。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应急法治建设工作,将其作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培训必修内容,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组织执法人员通过集中培训、法制讲座、网络学法、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年度至少安排4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至少开展1次网上或现场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向《群众》杂志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投稿,邀请专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处室、局属单位配合)

2.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确保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参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现场述法活动,按照现场述法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其他分管领导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处室、局属单位配合)

3.健全安全生产法治保障。执行《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宿迁市应急管理适用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限制自由裁量权行使,确保同案同罚。落实《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推动有关部门组织学习宣贯本领域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报告。(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处室、执法监督局配合)

二、服务保障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4.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做到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制定《宿迁市应急管理行政检查事项目录》,明确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执行《江苏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根据包容审慎原则,对违法行为轻微且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由执法人员开展说理式普法,说明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及潜在后果,并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机制。(执法监督局牵头,其他处室、局属单位配合)

5.实行行政检查一网统管贯彻落实省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创新非现场监管等涉企执法检查模式,优化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监督,实行行政检查一网统管。在互联网+监管的基础上,运用宿懿查综合监管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因特殊要求确需另行开展专项检查、计划外检查的,通过宿懿查”系统报审,经同意后方可组织检查事先通报检查对象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自查自改。坚持监管+服务执法模式,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执法监督局牵头,其他处室、局属单位配合)

6.严把涉企政策法制审核。严格涉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落实《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措施文件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机制》,对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及具体政策措施,严格依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定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率、合法性审核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100%,推动常态化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处室、局属单位配合)

7.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安全发展,出台《宿迁市重大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安全服务十条措施》,在洽谈签约、落地建设、竣工验收、投产运行和长效管理阶段持续开展安全服务,不断优化安全生产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十挂钩激励措施知晓率,提高企业创建的内生动力。推进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三方合作机制建设国家级试点,出台《宿迁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三方合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推动高危企业应保尽保和高质量开展事故预防服务。规范破产和长期停产实体企业安全监管,探索制定《破产和长期停产实体企业安全监管长效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主体、职责范围,防范破产企业和长期停产实体企业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行政审批处牵头,基础处、危化处、综合协调处配合)

三、提升依法履职效能营造安全发展环境

8.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落实《宿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坚持小切口、抓关键,围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制定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工业企业安全监管领域创新运用,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工程,提升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运行质效。推广粉尘涉爆企业智慧监管国家级试点成果将新增铝加工(深井铸造)和重点粉尘涉爆企业纳入线上监管范围,不断提升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综合协调处、基础处、危化处按各自职责负责)

9.增强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完善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联动机制,提高预警信息覆盖面和发布效率。建设宿迁市地震预警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提供地震预警、速报、烈度速报等服务,将宿迁村村通大喇叭、电视、广播接入地震预警平台,扩大预警服务覆盖面。构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技术体系,结合地震小区划、活动断层探测、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等成果,不断提升地震灾害防治基础能力。(指挥中心、减灾处、救灾处、地震服务中心按各自职责负责)

10.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培养执法尖兵,通过执法比武竞赛、执法案卷评比等途径,全面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监管执法水平。(执法监督局牵头,其他相关处室配合)

四、强化权力制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常态化开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逐一过审,避免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建立健全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工作机制,依托省执法系统对市县两级案件办理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开展网上巡查,至少开展1次执法案卷集中评查。畅通执法问题举报渠道,发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作用,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强化外部监督。(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处室、局属单位配合)

12.深化行刑双向交流合作。落实《宿迁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制度,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做实做细两法衔接工作。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依法配合人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政策法规处牵头,其他处室、局属单位配合)

五、创新普法宣传,推进应急管理社会共治

13.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参与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组织参加第十国家宪法日和第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讲活动,扎实推进《宿迁市安全生产条例》三进三入走深走实。加强以案释法,增强企业法治意识,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政策法规处、宣教处牵头,其他处室、局属单位配合)

14.推动安全宣教阵地建设。强化与市新闻传媒中心等主流媒体合作,加强“宿迁应急”微信公众号运维,深化应急科普场所建设与运用,扩大优质宣教资源供给,建成“线上+线下”宣传矩阵,提升安全教育和普法宣传服务水平。(宣教处牵头,其他处室、局属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