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4]203号)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市安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上宿迁”和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4366096,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q_ajj@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2014年以来,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做好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市政府办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目前我局已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行政许可项目办理制度》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化,真正落到实处。
(三)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公开内容:2014年,市安监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2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72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20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办公场所公开栏公开信息34条。
2、公开形式:我局采取多种途径实现政务主动公开(1)我局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我局办公楼道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栏上进行公开(3)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宿迁)进行公开(4)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进行公开(5)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积极应对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年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未有收费情况,也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政策解读方面,新《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局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并在我局网站开设专栏,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协同本单位法规处做好相应解读工作。舆情解读方面,我局指定专人在“安监局微博”、“安监局微信”发布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知识、安全监管动态和安全生产热点难点,要求必须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回复跟帖,正面回答问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数量、时效性有待提高。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改进措施,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