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网上宿迁”和宿迁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发展大道3168号,联系电话:0527-84366096,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qa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群众回应工作力度,着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累计以各种方式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7条,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起,未收取费用,也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情况
2018年,市安监局通过“网上宿迁”和市安监局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法规、业务信息、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887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2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58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市安监局通过《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宿迁电视台等媒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信用宿迁等渠道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市安监局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各类权力清单、不见面清单等信息工作,及时公布“双随机”检查情况、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安全生产领域红名单等情况,对执法计划、事故调查报告等信息主动进行公示,通过落实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水平。2018年,公开行政许可信息157条,行政处罚信息12条,事故调查报告4份,公开2017年决算、2018年预算等财政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对待群众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及时受理办理,市安监局2018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公民网络申请,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予以及时回复,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情况
2018年,市安监局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对政策文件宣贯解读工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解读“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大活动安排,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篇,对《宿迁市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办法》进行重点解读,并积极参政(行)风热线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安监局及时更新局网站,发布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曝光企业不安全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认真回应群众关切的急需解决的各类问题。截至目前,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市安监局无因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制度保障
市安监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化,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处室年度目标考核。
三、相关文件落实情况
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三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着力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市安监局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宿迁市安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进一步部署推进,并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通过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市安监局网站公布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和“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抓好重大项目批准服务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事流程、办公时间、法律依据、办理服务事项等内容,通过“七天双公示”等平台推进重大项目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认真做好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对公开信息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进行规范,并实行动态调整。市安监局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及时发布事故调查报告,着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市安监局承办的市五届二次会议第161号建议的答复根据要求在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开。
五、特色亮点做法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市安监局研究出台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通过制度建设不断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同时,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台、报纸等渠道对重要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发布,加强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度。
市安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不断加强。
2019年1月,根据《宿迁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转隶至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