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
夏季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关键季节。为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领域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夏季安全防范百日攻坚行动。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夏季高温高湿、雷电暴雨、大风及强对流等极端天气增多的季节特点,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夏季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企业范围
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化工医药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省应急管理厅明确由危化条线负责监管的11家使用危化品的重点工贸企业。
三、时间安排
自6月1日开始至9月8日结束,为期100天。
(一)企业自查阶段(6月1日至7月15日)。各地要进行动员部署,督促指导企业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1.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企业安委会全体会议,分析研判夏季安全生产形势和风险隐患点,部署开展全员参与的全覆盖安全检查;2.结合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开展一线重点岗位人员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确保熟练掌握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消防等相关知识,具备应急处置能力;3.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指导服务或深度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企业要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有序闭环整改;4.针对夏季季节和企业生产特点,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和防汛演练。
(二)全覆盖检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31日)。各地要按照市应急管理局的统一部署,8月底前完成深度安全检查相关任务;对本辖区内企业开展全覆盖走访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四个方面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家指导服务或深度安全检查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好夏季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措施。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8日)。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督导组,对各地夏季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听取各县、区(功能区)应急管理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安全防范工作情况汇报并随机抽查检查企业。
四、防范重点
各地要督促提醒企业关注以下安全防范重点:
1.密切关注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重大风险、重点设备、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2.强化工艺过程控制,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必要情况下适当降低生产负荷,发现初期险情要及时处置;加强运行设备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务必确保安全仪表、紧急切断、联锁停车等控制系统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3.对所有防雷、避雷设施进行检测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可靠;加强对循环冷却水、降温喷淋、消防给水等降温、应急保障系统设备设施的检查;对各类警示牌、无动力风帽、高空放散管、屋面、门窗、防护栏等进行加固,及时清理高处平台和屋面板上的杂物,完善相关防护设施,防止高空坠物。
4.严禁危险化学品储罐超高液位运行,确保储罐管线阀门、机泵、冷却喷淋装置及报警装置等设备设施完好;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监测、通风、防火、防爆、泄压、防毒、防腐、防渗漏、围堤等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5.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对于有毒化学品和忌水化学品,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漏的库房,并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对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必须储存在阴凉、通风和干燥的环境中,严禁超量、超范围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格控制温度、湿度,并做好可燃、有毒气体浓度监测。
6.严格装置开停车和检维修管理,开停车前必须制定工作方案,编制安全措施和开停车步骤确认表,进行安全条件检查确认;加强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配备专人现场指挥,清理好现场可燃物,落实好应急处置措施。
7.强化压缩气体气瓶安全管理,分类、分区存放,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防止暴晒、雨淋、水浸,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严禁卧放;气瓶附件配备齐全,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使用专用工具;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应缓慢操作,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8.在高温时段,应避免进行运输、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作业,露天作业时间宜安排在早晨或傍晚。在装卸搬运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摔、碰撞、拖拉、翻滚等野蛮作业;雷雨天气要停止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
9.组织开展防高温、防汛、极端强对流天气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遇到紧急汛情时,根据应急预案调整生产或紧急停车;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出现情况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报告。
10.落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对各操作室的空调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运行良好;高温期间,配齐配足防暑药品,合理安排操作人员在室外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地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人身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夏季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地要严密防控季节性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关注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预警,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做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督办整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查处。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问题、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通过通报典型案例、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方式加大惩戒力度。
(三)做好应急备勤。各地要认真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督促重点企业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储备,加强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处置到位。
(四)定期调度推进。市应急管理局每月对此项工作进行调度推进,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每月总结并形成材料,于每月25日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联系人:翟金宝)。企业自查、全覆盖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深度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录入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系统。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