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厅函〔2024〕316号)有关工作要求,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三方合作机制(以下简称三方合作机制),制定《宿迁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三方合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明确支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在我市范围内承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的所有保险公司、第三方社会组织建立三方合作机制,力争用两年时间,实现安责险在我市高危行业领域全面覆盖,在安全风险较高的其它行业领域有序推广,以工作机制的创新带动提升事故预防服务质效。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明确推动扩大安责险覆盖范围、推动严格执行安责险备案条款费率、推动提高事故预防服务质效、推动优化安责险理赔服务、发现和培育优质服务机构、深化安责险数据分析应用六项重点任务。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分为启动阶段(2025年4月)、实施阶段(2025年5月至10月)、总结阶段(2025年11月)、深化阶段(2025年12月至2026年10月)、质效评估阶段(2026年11月至12月)五个阶段。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明确市应急局、宿迁金融监管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部门任务分工。
三、发布时间及形式
本文件由市安委会发文,以主动公开的形式,于2025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