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说明
索引号 016181272/2025-00067 分类 政策解读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05-17
文号 宿安发〔2025〕10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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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长期有效

《宿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说明

宿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说明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新修订印发的国家和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衔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应对措施,提高救灾救助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修订了《宿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修订背景和过程

近年来,我市强对流、龙卷风、冰冻雨雪等灾害呈现多发频发态势,其异常性和极端性特征愈加明显。部分自然灾害超出以往经验,难以预测,且致灾强度和影响范围显著扩大。比如,2021年“4·30”突发气象灾害,2023年“9·19”龙卷风灾害,2024年2月大面积、长时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给社会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防范应对极端灾害风险刻不容缓,必须树立极限思维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灾害风险的长期性、严峻性与不确定性,增强自然灾害救助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原有《预案》在以往多次重特大灾害的救灾救助工作中,发挥了关键的基础性作用,为受灾群众提供了重要的援助。然而,随着灾害形势的日益复杂多变,其局限性也逐渐显现。比如,应急响应衔接不够完善、救助程序不够规范、应急保障措施不够细化等。这些问题使得原有预案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灾害救助的迫切需求,亟需进行修订完善。

市应急管理局于今年1月启动修订工作,初稿完成后,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先后两次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32条,吸收采纳28条,对未采纳的意见建议已与相关单位沟通解释,草稿修改完善后,又专门邀请专家论证,听取专家意见建议。

二、《预案》修订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预案》共9个部分,相比原有预案,修改内容占到了总篇幅的40%左右,增强了应急响应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注重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和主要任务。《预案》定位于市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着眼于应对处置各类自然灾害,也涵盖了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导致的灾害救助等方面内容。从提高“统”的综合性、权威性等方面,强调发挥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对全市灾害救助牵头抓总、督促指导等作用,明确其综合统筹全市应急救灾工作、协调推动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同时明确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在沟通联络、政策协调、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方面的职责任务。《预案》进一步结合市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在启动市级救灾响应后,视情成立综合协调、灾情管理、转移安置、物资保障等专项工作组;优化调整了有关部门(单位)在灾害救助过程中的职责任务,细化了成员单位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全过程的救助措施,体现了灾前充分防范、灾中高效应对、灾后有序救助的工作要求。

二是注重优化衔接,进一步完善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根据自然灾害形势特点和当前救灾救助工作任务,新修订的《预案》对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死亡和失踪人数、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数量、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人数)进行了优化调整。比如,二级响应启动条件中的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结合我市实际调降为2万以上、5万以下。增加了“响应联动”内容,既与《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衔接,又与《宿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灾种专项预案有机结合,为形成相对完备的预案体系奠定了基础。

三是注重实际需求,进一步规范有关工作程序。新修订的《预案》压实地方报灾主体责任,规范灾情管理各项要求,重点规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灾情信息报送及发布等方面的内容。特别明确了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报送和比对相关要求。规范各类救助程序和要求,确定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等各类救助的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救助要求等。明确建立救助台账、摸排需求意愿、落实人员核定等具体要求。

四是注重务实管用,进一步细化保障措施。在资金、物资、通信信息、设备设施等方面落实落细保障要求。资金保障方面,提出安排市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建立健全市级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等相关内容。物资保障方面,提出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仓储条件和设施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明确制定救灾物资保障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强调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等内容。通信信息保障方面,提出增强通信网络容灾抗毁韧性,加强基层应急通信装备配备,提升受灾地区应急通信抢通、保通、畅通能力等内容。设备设施保障方面,提出为涉灾部门和基层救灾人员配备必需的设备和装备,配置完善调度指挥、会商研判等设施设备和系统。强调根据相关规划统筹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