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索引号 016181272/2024-00054 分类 政策文件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1-09
文号 宿应急发〔2024〕5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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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长期有效

关于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

截至20231231,全市现有466个由市应急管理局以及赋权下放后由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1个由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以及8个由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合法有效,现予以通告。

附件:1.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

3.有效期内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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