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现有8个由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1个由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以及478个由市应急管理局以及赋权下放后由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合法有效,现予以通告。
附件:1.有效期内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截至2024年12月31日)
3.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宿迁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