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印发关于加强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宿安发﹝2024﹞15号)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强化电气焊作业全流程监管,有效防范遏制因违规电气焊作业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暑期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关于开展暑期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整治时间。2024年8月6日至9月30日。
第二部分是整治范围。全市范围内涉电气焊作业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厂中厂”以及建筑施工工地、医院、养老院、学校(含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危化企业等敏感特殊场所。
第三部分是整治内容。该部分主要从电气焊作业资质管理、电气焊作业准备管理以及电气焊作业现场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15条整治重点内容,具体是无证、持假证或证件过期人员实施电气焊作业的;未建立专门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的;未严格履行电气焊作业审批手续的;未明确电气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的;工业园区管理方、出租厂房业主方未对园区、厂房租赁企业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加强安全管理的;作业人员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未严格遵守电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电气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实施电气焊作业前未清理周边可燃物或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实施电气焊作业未落实防火分隔等措施或未对现场安全间距进行管控的;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带火花作业时,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的;实施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现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作业警示标识的;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未清理下面的可燃物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未制定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的;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未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安全后再撤离作业人员和有关设施设备、应急救援器材的。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主要从强化责任分工、严格执法检查、广泛宣传引导等三个方面对各地、各相关部门提出做好此次电气焊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落实要求。
三、文件发布时间及形式
本《通知》以主动公开的形式,于2024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