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断优化安全生产领域营商环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据《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宿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宿营商发〔2025〕3号)等要求,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发改、住建、市场监管、商务、消防等6部门起草了《宿迁市重大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安全服务十条措施》。
二、主要原则
《措施》主要体现了“三聚焦”原则。
一是聚焦安全服务,立足部门职责和重大产业项目安全需求,将“监督”职能转化为“服务”效能,详细梳理与重大产业项目安全相关的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等重点部门的安全服务措施。二是聚焦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是系统工程,强调在重大产业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建设、竣工验收、投产运行、长效管理阶段等全生命周期开展安全服务。三是聚焦协调联动,强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形成服务项目发展的工作合力。
三、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包含3个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目标要求。明确了建立重大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安全服务工作机制,在重大产业项目洽谈签约、落地建设、竣工验收、投产运行、长效管理等环节开展安全服务,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安全发展。
第二部分,工作措施。主要包含分为5个阶段,10个方面服务措施,第一阶段洽谈签约阶段包含提供落户安全咨询1个措施,明确提出根据项目投资方、落户地或有关部门工作需求,应急管理部门安排业务骨干、安全专家就项目落地可行性、工艺技术安全可靠性等提供咨询服务;第二阶段落地建设阶段,包含联合上门“跑一次”、优化安全审批服务、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等3个措施,明确提出建设前应急管理部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主动上门“跑一次”,对项目需要办理的安全手续进行“一次性提醒”,发放安全服务卡,应急管理等部门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推行“代办帮办”“容缺办理”“承诺制审批”等制度,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分别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察、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安全设施建设服务指导等工作,切实保障施工过程安全;第三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包含指导企业试运行、高效组织竣工验收等2个措施,明确提出应急管理等部门指导重大产业项目做好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工作;第四阶段投产运行阶段,包含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做好安全风险管控等2个措施,明确提出根据企业需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安全专家上门服务,指导企业排查整改问题隐患,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特殊作业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指导企业对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和管控,做好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报告工作。第五阶段长效管理阶段,包含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建立常态服务工作机制等2个措施,提出非必要不检查,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监测预警等非现场方式开展“无感监管”等。
第三部分,有关要求。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分级负责、密切协调联动等内容,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落实重大产业项目安全服务工作要求,推动项目安全发展。
四、文件发布时间及形式
本文件以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6部门联合发文,以主动公开的形式,于2025年3月28日印发。